一、事故背景设置
9月15日中午,阳泉市近郊一户村民在自家院中为其子举办婚宴,餐后约2小时陆续有30余名村民出现头晕、无力、腹痛、腹泻现象,个别村民还伴有恶心、呕吐、紫绀等症状;至3时30分中毒人数上升到96人。事故发生后,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实施应急Ⅳ级救援。下午3点50左右,中毒村民人数上升至112人,其中13名村民病情严重,事态仍有蔓延扩大的趋势,其性质和危害程度已符合Ⅲ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情形,阳泉市政府启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应急预案,对此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二、演练情景
1、第一项演练科目:分级响应
事故发生后,救治医院怀疑是食物中毒,向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和区卫生局报告,区政府启动Ⅳ级预案,区食协委办立即协调区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赶赴现场,先行救治病人,并对婚宴现场进行控制,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同时将现场情况报告给区政府和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和投诉举报中心。
2、第二项演练科目:指挥协调
中毒人数持续上升,按照《阳泉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等级划分标准,已符合Ⅲ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和投诉举报中心研究决定启动Ⅲ级预案,分组有序开展调查和救治工作。
3、第三项演练科目:紧急处置
(1)患者应急救治
市煤城总医院120救护车赴现场,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救治和转诊。
(2)现场秩序控制
事态升级,电视、报纸、电台等数名记者在现场采访。在紧急关头,公安干警及时赶到了现场。对情绪激动的群众进行劝导,疏散围观人群,拉出警戒线,现场秩序得到有效的控制。
(3)事故原因调查
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协调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组成调查组,赴现场依法开展事故中毒原因的调查。
对婚宴中涉及的果蔬、米面粮油、肉制品等食品的采购来源进行确认。通过购货小票证实:果蔬采购自市农贸市场张大明摊点,熟肉制品采自“马大姐无名香熟肉加工店”,米面粮油调味品购自王小二粮油经销部。
公安人员对有关人员进行询问,排除投毒可能。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到现场对加工现场的卫生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对成品、半成品进行取样送检。
农业部门的执法人员到现场对婚宴剩余的黄瓜等果蔬菜进行快速农药残留检测。
工商执法人员赶赴市农贸市场,对给李某提供米、面、油、调味品的王小二粮油经销店等摊点,查看相关票据和台帐,调查每种食品的来源渠道。
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赶赴救治医院病房对患者呕吐物进行取样,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患者的临床症状、以及对病人呕吐物和熟肉制品检测结果,经专家组分析确定患者系因猪头肉中亚硝酸盐超标引起的食物中毒。
(4)问题产品溯源
质监局执法人员根据指挥中心部署,前往为李某提供熟肉的小作坊“马大姐无名香熟肉加工店”进行溯源调查。对问题猪头肉进行了封存扣押,并对已售出的问题肉进行追缴。
宣传部门根据指挥中心的部署对“马大姐无名香熟肉加工店”已售出但无法确定流向的熟肉制品在主要新闻媒体上发布“消费预警”信息,提醒消费者禁止食用,召回问题食品。
(5)民事责任追究
公安部门根据指挥中心的部署对“马大姐无名香熟肉加工店”的有关责任人和资产暂控。
4、第四项演练科目:响应终结
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和投诉举报中心召开第二次会议。各成员小组分别发言,患者康复出院,民事理赔随后开展,决定本次应急救援响应终结。
5、第五项演练科目:后期处置
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事故处理情况和今后应吸取的经验教训。
演习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