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
根据国家2007年度定期报表(季报、半年报)制度要求,食品安全统计报表进行了调整,为做好此项工作,确保统计任务圆满完成,现将调整内容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1、2007年食品安全统计报表由原来的三个表(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基本情况、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查处情况、重点品种综合监督情况)合并为两个表(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基本情况、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查处情况)(内容见附件一、附件二)。
2、2007年食品安全统计报表由每季报改为半年报,上报时间分别为2007年7月9日前和2008年元月9日前。
二、填报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填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2、统计表中各项目的填报不能为空项,无法填写的可标注为“0”,或者注明“无法统计”或“无法填报”,报送时要加盖单位公章。 3、食品安全统计报表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备案,具有法律效力,统计员在填报时,务求认真、及时,所填报内容要真实可靠。
4、对于已有解释或已指出的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
电 话:0353—2038269 传 真:0353—2039109 E-mail:yqspaq@sina.com
附件一: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基本情况
附件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查处情况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