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和投诉举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阳政办发[2007]3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成立阳泉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和投诉举报中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急处置范围
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和投诉举报中心在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领导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专业处置”的原则,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指挥和投诉举报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投诉举报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投诉举报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县区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投诉举报工作。受市委、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委托,负责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三)组织编制和实施阳泉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县区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进行综合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资源综合管理和信息统计工作,统一规划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信息网络。建立应急事件处置专家库,定期听取专家意见;建立与各(区)县、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网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拟定全市应急专用物资保障方案和应急装备、器材配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信息的接收、处理和上报工作。
(六)指导、协调全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县区或部门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调集有关应急处置力量和资源参加事故处置。
(七)组织、指导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工作。拟订应急演习方案、计划,组织、指导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习、演练。
(八)负责全市食品安全消费投诉举报工作,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和反馈。依照《阳泉市举报食品违法行为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试行)》对举报人员进行奖励。
(九)组织编制面向公众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和相关宣传资料,开展面向公众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十)组织建立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信息化网络平台和指挥平台。
(十一)完成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组成人员
总 指 挥:李体柱 市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马玉隆 市长助理
贺聪明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郭建民 市工商局局长
韩志宏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冯岩松 市卫生局局长
郗 昆 市监委副主任
李巨海 市农业局副局长
张小川 市盐务分局局长
刘泽青 市商务局副局长
崔权成 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武晋生 市粮食局副局长
郑玉德 市水利局副局长
郑清明 市林业局副局长
彭国勇 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霍续纯 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 玲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国红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树枝 市广电局副局长
杨 杰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助理调研员
四、办事机构及主要职责
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和投诉举报中心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任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贺聪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上报,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评估,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措施。
(二)执行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指示,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
(三)协调解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四)适时通报事故发生的原因、调查情况和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五)负责全市食品安全消费投诉举报的受理、协调和督办工作。
(六)完成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食品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17 |